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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苏州:“ 调”“快”“联”三字诀化解集体争议

2023-01-12 13:30:36 来源:中国劳动保障报

2022年以来,江苏省苏州市各级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机构对集体争议坚持“快立案、勤沟通、多联动、促调解”,用好“调”“快”“联”三字诀,妥善化解集体争议。


【资料图】

坚持以“调”为主

苏州市各级调解仲裁机构始终将调解贯穿于集体争议处理的全过程,采取多种方式、联合多部门进行调解,妥善化解争议。

太仓市邀请法官提前介入,联合工会等部门对集体争议案件进行调解;吴江区充分发挥乡镇(街道)“一窗式”维权服务中心、乡镇仲裁巡回庭和基层调解组织作用,形成基层多部门通力合作的调解格局;昆山市充分发挥镇(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中心作用,让劳动者维权更加高效。

坚持“快”速处理

苏州市各级调解仲裁机构全面推行案件繁简分流程序改革,开通绿色通道,对重大集体争议当场受理立案,并对案件繁简情况进行甄别,指导当事人填写“要素表”,固定案件事实,主动与当事人协商缩短或者取消答辩期。

积极采用要素式审理方式,确保简案快审速结。涉及农民工工资争议的,由农民工工资争议调解仲裁庭进行速裁,积极运行农民工绿色通道工作机制。

2022年以来,全市涉及农民工工资争议的速裁案件平均审理周期缩短至20.21天。

坚持“联”动处置

在集体争议案件处理过程中,苏州市各级调解仲裁机构充分运用裁审衔接工作机制,聚合联动资源稳妥化解争议,维护劳动者权益。

张家港市成立了“调裁审执”一体化服务中心,仲裁院与法院在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起诉和文书执行工作中高效联动;太仓市就集体争议中涉及的劳动者身份、欠薪金额、银行账户等信息,提前与法院进行核对,最大程度缩短执行款项发放时间。

关键词: 仲裁机构 人事争议调解 争议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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