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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的股东大会是如何召开的?股票现金分红的依据是什么?

2023-03-20 16:35:55 来源:民企网

上市公司的股东大会是如何召开的

股东大会作为上市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决定这公司经营管理的重大事项。

股东大会召集流程

一、股东大会通常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召集,除此之外,独立董事有权请求董事会召开股东大会。

二、监事会和连续9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请求董事会召开股东大会或者自行召开股东大会。

股票现金分红的依据是什么

根据财政部会函,编制合并会计报表的公司,其利润分配以母公司的可供分配利润为依据没合并会计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不能作为母公司实际分配利润的依据,深交所《规范运作指引》中规定,上市公司制定利润分配方案时,应当以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为依据。

同时,为避免超分配的情况,公司应当以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以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来去额sing具体的利润分配比例。

其计算公式为:

本年底可供分配利润=上年度结转可供分配利润+净利润+其他调整。

股东大会召开流程是怎样的

1、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应当在受到提议后10日内提出同时或者不同意的书面反馈意见,董事会同意召开的,应当在做出董事会决议后的5日内发出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不同意召开的,应该说明理由并公告。

2、监事会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应该在收到提议后10日内提出同意或者不同意的书面反馈意见。董事会同意召开的,应当在做出董事会决议后的5日内发出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不同意召开,或者在收到提议后10日内未作出书面反馈的,监事会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3、连续9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上市公司股东向董事会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应当在收到请求后的10日内提出同意或者不同意的书面反馈意见。董事会同意召开的,应当在做出董事会决议后的5日内发出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不同意召开,或者在收到提议后10日内未作出书面反馈的,前述股东有权向监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监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应当在收到请求5日内发出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

监事会未在规定期限内发出股东大会通知的,前述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对于监事会或者股东自行召集的股东大会,上市公司董事会和董事会秘书应当予以配合并提供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

公司利润分配的过程

得到可供分配的利润后,我们来看一下公司利润分配的过程。

根据《公司法》,公司需要按照如下顺序进行利润分配:

一是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上市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注册资本的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公司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公司法定公积金之前,应该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二是提取任意盈余公积金,上市公司从税后利润汇总提取公司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大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

三是向投资者分配利润或者股利,由此,

可供普通股股东分配的利润=可供分配利润-提取的盈余公积

向投资者分配完利润后的余额即形成未来分配利润,除依据可供分配利润外,上市公司在制定现金分红方案时还会综合考虑公司的发展阶段、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等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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